一、指导思想

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鼓励学生全面发展,优化个性,培养特长,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,充分创设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,以此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。为了促进广大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为了每位学生都赶有目标,学有榜样,使整个校园形成人人争先进的局面。根据本学年各类活动的表现,特制定我校星级学生评选方案

 

二、评选标准:

(一)文明之星:

标准:

①模范执行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内容,举止文明,仪表整洁,尊师守纪,团结同学,模范遵守学校校规,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,无任何违纪现象。

②学期操行评定需达到优秀者。

(二)学习之星:

标准:

①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,学习习惯良好,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名列班级前列。

②学期操行评定达到优秀者。

(三)体育之星:

标准:

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在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,文化成绩中等以上。

②学期操行评定达良好以上。

(四)才艺之星:

标准:

①热爱各种文化艺术,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,包括写作、书画、音乐、舞蹈、科技制作等,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,文化成绩中等以上。

②学期操行评定达良好以上。

(五)劳动之星:

标准:

①积极参加劳动,不怕脏、不怕累,爱惜劳动成果,认真做好值日工作,积极参加垃圾回收,保持教室、校园整洁优美,参加社会实践劳动,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者;

②学期操行评定达到良及良以上者。

() 进步之星:

标准:

本学期勤奋学习,态度端正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。

②学期操行评定达到良及良以上者。